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长广集团公司200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封顶比例的批复
| 法规名称 |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长广集团公司200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封顶比例的批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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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索引号 | 00248503X/2000-06498 |
| 发布机构 | 省人力社保厅 |
| 统一编号 | ZJSP13—2000—0036 |
| 法规文号 | 浙劳社复〔2000〕59号 |
| 主题分类 | 社会保障 |
| 有效性 | 有效 |
| 体裁分类 | |
| 发布日期 | 2014-02-20 18:22 |
| 法规正文 |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长广集团公司200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封顶比例的批复 浙劳社复 〔 2000 〕 59号 长广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: 你公司《关于要求适当放开二〇〇〇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封顶比例的报告》(长广报字 〔 2000 〕 59号)收悉。经研究,根据国务院国发 〔 1997 〕 26号文件规定的“新老办法平稳衔接,待遇水平基本平衡”的原则,结合你公司的实际情况,同意你公司200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封顶比例由1999年的6%调整为10%,并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。特此批复。 二〇〇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|